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广东
艾滋病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今年12月1日是第26个“世界艾滋病日”。 今年宣传活动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题是“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围绕这一主题,要求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群策群力,各展所长,全面落实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等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
我市自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截止到2013年10月底,我市累计报告HIV感染者8671人,其中累计发病(AIDS)7792人,占总感染者人数的89.86%;累计死亡3056人,死亡率为35.24%;现存活感染者5615人。多年来,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关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不断加大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和帮扶救助力度,积极探索并实践符合我市实际的防治工作模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周口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建立了例会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印发了《周口市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周政办[2012]67号),对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把做好以艾滋病人为重点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指标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明晰、相互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就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并深入防治一线,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为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艾滋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不断规范防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一个机制、三大体系”(领导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帮扶救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艾滋病防治模式,走出了一条科学防治、综合防治的路子,各级疾控机构也逐步建立了以市为指导、以县为中心、以乡为枢纽、以村为基础的四级艾滋病防治网络。
三是各项综合措施落实到位,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在监测检测方面,全市共设立9个HIV确证实验室、24个筛查实验室、9个CD4检测实验室、1个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和67个自愿咨询检测点,形成了覆盖全市的艾滋病监测网络;在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干预方面,一是对于夫妇单方HIV感染阳性者配偶,采取加强随访管理、发放宣传材料和安全套、建立县乡村三级随访制度、“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二是在全市开展孕产妇HIV检测工作,对于HIV阳性孕妇及时采取综合阻断措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三是在中心城区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对毒瘾患者持续给予替代治疗。四是充分发挥男男同性社区工作组的作用,定期不定期通过网络、面对面培训、同伴教育等形式开展行为干预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医疗救治方面,我市已建成村级定点医疗机构53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56个,县级定点医疗机构9个,市级定点医疗机构2个,2012年将艾滋病抗机会感染治疗药品扩展到全部基本药物,保证患者能够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免费治疗。一系列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遏制了我市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艾滋病患者病死率显著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四免一关怀”等救助政策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2004年以来,我市已连续9年向53个疫情重点村派驻工作队,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四免一关怀”(免费向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药物,免费对自愿检测人员提供咨询检测,免费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实施母婴阻断,免费让艾滋病致孤儿童上学,并对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医疗救治、经济救助等方面的关怀)政策,实现了“四有一不”(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基本医疗保障,不使一名适龄儿童失学)工作目标,为病人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头脑,要看到我市是全国艾滋病疫情高发地区之一,艾滋病疫情出现了新趋势,防治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艾滋病传播途径转变、传播模式多样化,传播蔓延方式更加隐蔽,使得防治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和困难。二是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流动人口防控更加困难。三是由于艾滋病的特殊性和严重的社会歧视现象,部分感染者存在恐惧心理,不敢到检测部门检测,致使发现晚而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四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进展不平衡等现象,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把防治艾滋病作为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民生问题来抓,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防治形势,强化责任落实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和富民强市大局,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艾滋病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艾滋病防治“五扩大、六加强”(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母婴阻断、综合干预和医疗救治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不断取得艾滋病防治工作新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防治氛围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经常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营造共同关注、共同防治、共同努力,对艾滋病患者共同关爱的社会氛围。一要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政策培训和宣讲活动。继续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团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明确学时,同时将防治知识和政策掌握情况、宣传教育力度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要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开发针对性强的宣传材料,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作为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技术培训计划,将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作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三要形成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的部门联动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工地、厂矿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共青团、妇联、工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青年工人、妇女树立正确的性道德观;人口计生部门要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宣传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在校学生防治艾滋病知识课程学习,并充分利用学校社团、网络等平台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四要加强媒体宣传。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的指令性指标,充分发挥网络、手机、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电视台、电台要开辟专门频段,定期播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
三、扩大监测干预,提高工作质量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哨点监测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干预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艾滋病检测点,具备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和梅毒检测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作用,不断拓展咨询检测覆盖面,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继续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娱乐场所、宾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范围,并规范告知检测结果。
各地、各部门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支持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伍,将发廊、酒吧、KTV、洗浴场所等娱乐服务场所作为干预重点,全市所有宾馆酒店和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都要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置,进一步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及使用率;要支持和引导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志愿者深入高危人群活动场所,开展同伴教育等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把人口流动较多的城乡接合部、都市村庄的洗浴和娱乐场所作为重点,探索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的有效干预模式,不断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预防艾滋病单阳家庭婚内性传播的服务模式,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婚内性传播的干预措施;要发挥感染者互助组织作用,对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降低婚内性传播风险;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预防艾滋病经吸毒传播与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相结合,在继续依法严厉打击贩毒吸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不断扩展维持治疗覆盖面;加强对维持治疗机构和服药人员的管理,强化咨询、检测和干预服务措施的落实,提高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保持率和效果。
四、加强孕期检测,预防母婴传播
继续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强孕期检测,建立健全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模式。一是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二是要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作用,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工作原则,将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门诊等具体实施单位。三是继续做好阳性育龄妇女的随访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采取阻断措施。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优势,广泛开展对育龄妇女和孕产妇的宣传及动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确保工作成效。
五、强化医疗救治,提高防治效果
实施“预防即治疗”策略,降低传播风险。感染者一经发现就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是预防和延缓发病,防止感染者把艾滋病毒传播给他人的有效措施。要把暗娼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中发现的感染者作为及早进行抗病毒治疗的重点;凡是单阳家庭,无论是感染者或病人,都要纳入抗病毒治疗,从而提高生存质量,降低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播几率。
要全面落实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健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管理机制和异地保障机制。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不适宜接受抗病毒治疗病人进行中医中药治疗。努力做好与国家统一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衔接,加强艾滋病各项救治资金的集中使用与管理,使其发挥更大效益,不断提高治疗效果,降低病死率。
六、做好帮扶救助,促进社会和谐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我市防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对感染者和病人以及艾滋病致孤人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病人家庭成员的救助政策,让每一个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能感受到党和政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继续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艾滋病致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政策,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在全社会开展“消除歧视,从我做起”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健全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监管制度和治疗保障,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艾滋病是人类共同的敌人,遏制艾滋病的传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社会携起手来,群策群力,各展所长,共享“零”艾滋病的未来,为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周口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