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3年8月23日依法受理西华县棉麻公司城关棉花加工厂申请破产一案,并指定西华县棉麻公司城关棉花加工厂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2013年10月28日,本院又作出(2013)西民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宣告西华县棉麻公司城关棉花加工厂破产。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12月16日完成全部破产清算工作。本院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2013)西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依法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西华县棉麻公司城关棉花加工厂自宣告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之日起解散,由管理人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西华县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