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琰)12月25日上午,县市区委向市纪委全会报告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正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常委、委员听取各县市区委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杨正超指出,要认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机遇。2014年我们所面临的是增强对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的执行力、提高各项工作透明度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是增强执行力和提高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办法,要摆到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和其他各项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力争取得让组织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效果。
杨正超要求,要明确自己的权力担当和责任担当。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要转变理念,明确责任;要带头改进作风,慎用手中权力;要严管厚爱队伍,端正政绩观念。
杨正超要求,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市区一把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制度监督的法宝,管好自己的干部,带好自己的队伍,确保辖区的党员干部按照制度办事,受到制度约束。一要认识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二要积极探索破解同体监督难题;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杨正超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问责”。各级党委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本地的重要工作来把握,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评、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党的作风建设各个环节。党委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制分工,不能流于形式或由纪委单独运作,纪委的主业工作就是“问责”。要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责任单位或部门担负起责任主体的职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