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2013年12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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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经济普查对象: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即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13年12月31日。

  众所周知,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通过普查,可以摸清我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为研究制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经济普查需要每一个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也是每个普查对象应尽的义务。普查期间,普查人员将佩戴证件上门入户进行普查登记,届时你只要在普查员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家经济普查制度的要求如实填报既可。真诚希望您尽公民义务,准备好有关证件、资料,道实情、报实数,积极配合和参与经济普查。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要求,可直接向普查员询问,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类普查对象在经济普查中不得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您所提供的单个普查资料,我们将依法给予严格保密,决不对外提供、泄露。这些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做出诸如征税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经济普查,利国利民。今天您为国家提供了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明天国家将据此制订出惠及千家万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理解和支持!

  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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