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淮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淮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2013027号宗地起价含地上资产1411万元,地上附着物与土地一并出让,根据人民政府会议纪要,门面房由现租赁人继续使用,租赁合同到期后再有受让人收回,按教育用地使用,不再做门面房使用;该宗地按现状出让,交地时间为2014年5月1日前。竞买保证金500万(含地上资产保证金200万)。
2.2013028号宗地由部分建筑物属淮阳县白楼供销社违法建筑,不给予补偿,有竞得人无偿自行处置。
3.2013053号宗地竞得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交地时间为3个月。
4.具体建设方案需报县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2013028号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必须进行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得超过34个月;2013053号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必须进行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
5.规划设计要求详见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淮建规字[2013]61号)、(淮建规字[2013]52号)、(淮建规字[2014]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2月19日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土地交易窗口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2月19日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k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式为转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2月21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室,挂牌时间为2014年2月7日9时至2014年2月21日16时止。
七、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八、竞得人竞得后必须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未按时完成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地块。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项目
1.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箱及口头竞买申请。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为有底价挂牌。
4.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2013028、2012053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协议书》,按照成交价款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纳入专户管理。受让方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开工,经出让方验收确认后,15日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含银行利息);按约定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的,经出让方验收确认后,15日内返还全部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含银行利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苑庚庚 余淼
联系电话:0394-8106967
监 督 人:齐修品
监督电话:0394-2685456
开户单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000068104003806012
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