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大力推动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2007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周口军分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每两年评选一届全市道德模范,推出一批传承中华民族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楷模,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从2013年9月起,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周口市道德模范评选,经过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投票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周口市文明委决定,授予王二毛等10名同志第四届“周口市道德模范”称号,赵金豹等10名同志“周口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周口市道德模范是当代周口的道德标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他们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怀,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无畏精神,以诚待人、守信践诺的为人品格,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孝老爱亲、血脉相依的至美真情,彰显了人间大爱,展现了人性大美,感动了全社会,温暖了全周口。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使讲道德、做好人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要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起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竭动力,激励人们为奋力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