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郸城县法院院长张永波轻车简从,来到农民工张某家中,亲自将某建筑公司拖欠张某两年之久的工资款交到张某手中。
宁平镇某村村民张某常年在县城某建筑公司工地干活,其儿子系现役军人。2011年,张某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下来,导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张某向某建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及赔偿款,该建筑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时间长达两年之久,造成张某家庭生活困难,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受到影响。
2013年9月,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长张永波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启动特别诉讼程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永波亲自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得到顺利执结。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张永波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张某家中。
当张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执行款后,眼含热泪,并马上给儿子打电话报喜讯。张永波鼓励张某的儿子安心在部队服役,为国家多出力、多流汗、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