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郝先生:
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的孩子在郸城光明中学读书,今年放寒假时,孩子带回家一部被学校“赠”送的某品牌专卡专用智能大屏3G手机,并且每月有49元的最低消费。郸城光明中学声称此举是便于管理学生,但是我已经有了一部手机,再被强迫使用一部手机,这无形中增加了我的经济负担。难道手机是学校管理学生的必备品吗?学校与商业部门合作不是苦了学生和家长吗?希望相关部门关注此事,制止学校这种商业行为。
记者 王珂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