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扶沟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案件,犯罪嫌疑人姜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姜某系扶沟县大新镇某村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姜某于2012年6月份开始迷恋购买彩票,将自己的工资、家中的积蓄都用于购买彩票,钱财用尽仍未中大奖。2012年10月份到11月份姜某利用受镇政府委托收取本村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费的机会,将其中的17万多元挪用于自己购买彩票。案发之后姜某后悔不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其家人、亲友将款项积极进行了退还。扶沟县检察院于2013年12月10日以挪用公款罪报请市检察院对姜某决定逮捕,于2014年1月10日向扶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10日,扶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
(邵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