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转
当下,“临时工”仿佛是一个很神奇的职业。他们能当“马前卒”、能做“遮羞布”,他们无所不在、出没无常,仿佛成了一个被赋予别样意义的“万金油”。近日,“临时工”当主角的“活剧”又在重复上演:
许昌市政中心监察大队一男性当女清洁工面小便,被斥责后将女清洁工打倒在地,骑在其身上殴打。单位回应称:“打人者是一名临时工,已被解聘。”素质低下的“临时工”被开除,坏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似乎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可对此不少网友仍觉“意难平”:为何老是让“临时工”当主角,能不能有点创意?
诚然,故事中的“临时工”确实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但用人单位当真毫无责任吗?其实不然。姑且不说临时工在相关部门工作,就应该受到该部门的管理;单说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在公共场所都代表着部门的形象。如果部门管理者因为“临时工”的身份而忽视对其的管理和教育,那就是管理者认识不到位。甚至,在个别单位部门,“临时工”早就成了方便的“万金油”, 或为推卸责任,或为挽救形象……如此“临时工”屡当新闻主角也就见怪不怪了。
但见怪不怪不代表“临时工”就该成“万金油”。殊不知,不论单位还是个人,要维护好自身形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加强自身管理,学会自我反思。如事事只批评他人,处处逃避自己的责任,岂能博人尊重?
既然“临时工”成为社会中必然存在的用工群体,用人单位就要在“临时工”的选拔和管理上加强工作,做好岗前培训,提升他们的素养;不能出了事情就解聘“临时工”了事,此等做法不仅对自身不负责,而且对员工、对大众也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