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金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不能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运管所行政许可委员会研究决定:吊销周口市金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资格。凡在该公司名下的车辆请尽快转出。
特此公告
川汇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