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流金,巾帼争辉。一年来,市妇联以服务妇女为主线,以推进发展为动力,以改进作风为重点,坚持促进发展抓项目、服务妇女抓维权、优化环境抓宣传、强化基础抓队伍,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投身周口崛起富民强市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了妇女事业的新发展,谱写了周口妇女运动的新华章。
环境越来越好了
一年来,随着周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谐周口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为周口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与社会环境。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市委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儿童事业作为构建和谐周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争取、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推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创先争优。
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全市共组织女性专场招聘会16场,提供就业岗位4万多个,向妇女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份,有12000余名妇女找到了合适的岗位,为4200多名妇女提供了劳动维权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全年全市共向2370名女性发放了10954万元的小额贴息担保贷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女性创业就业工作。
推动城乡妇女提高技能、岗位建功。以“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两大主题活动为抓手,推动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引导和凝聚城乡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窗口单位服务行业2.8万名在职女性开展了技术比武、文明服务等竞赛创岗活动,参加各类岗位培训4800多人次。开展“百千万科技培训工程”,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72期,培训农村妇女7315人次,发放各类科技培训资料1万多份。
维权越来越实了
全市各级妇联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以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市妇联利用“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日,联合公检法等部门走上街头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咨询和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通过信访窗口、12338维权热线等广泛倾听民声、收集民意、化解矛盾。全市共受理信访案件438件,其中市本级33件,县级405件,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回复率达100%,来访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妇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法律帮助项目。2013年,市妇联以信访代理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帮助项目,完成法律帮助案件22件,项目案件结案率100%,来访者满意率达100%。
实事越办越多了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稳步推进。市妇联将帮扶特困儿童纳入体系建设,制作关爱活动专题片和公益宣传片,开展了“党旗下的温暖”、“特困儿童帮扶月”等系列活动;以千名妇联干部下千村活动为载体,市、县共召开专题会议35场,1909名妇联干部深入乡、村逐户走访,将排查出的特困儿童信息在妇女网公布。目前全市为特困儿童捐款67.36万元,捐赠学习用品21982件,捐助生活用品16084件,参与志愿者达4483人次,创建留守儿童图书室59个、“留守儿童之家”示范点767个。
母亲关爱项目扎实推进。市妇联将去年5月作为关爱母亲月,对500名贫困母亲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对300名贫困母亲进行慰问,送去母亲衫、夏凉被、凉席等生活用品。全市为6000余名母亲举办各类家庭教育讲座25场,慰问帮扶贫困母亲2000余名。
“关爱女性健康”好评如潮。与市卫生局联合开展 “关爱女性健康”两癌免费筛查活动,对630名市直一级机构女职工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得到了她们的一致好评。
组织越来越强了
我市各级妇联努力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于党建”的有效机制,加大力度,强基固本,促进各级妇联组织焕发生机和活力。
以良好形象组团参加中国妇女“十一大”和河南省妇女“十二大”,在省妇代会上,我市3名代表当选执委。省妇联主席陈砚秋同志在分团讨论时,高度评价了周口和周口妇女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
成功召开周口市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圆满完成了执委、常委的选举工作,充分体现了全体代表、各位执委的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凝聚了力量,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形成了合力。
基层妇联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市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发展到720个。组织各县及市直单位按照妇女之家的标准模式,开展妇女之家达标创优活动。目前,全市新建优秀妇女之家63个。
妇联工作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妇联组织,用“四制”工作法量化妇联的全部业务工作。坚持周二、周五学习制度,用领导干部带头学、创新学习方法、学评相促等多种手段聚集学习型妇联组织正能量;坚持周工作通报制度,建立妇联系统人员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做到“周周有台账、月月有总结、年底有汇总”,并不定期评出周效能最优人员,与年度考核、提拔重用相挂钩;完善机关考勤制度,治理妇联系统“庸懒散浮软”等机关病。
记者 李凤霞 实习生 朱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