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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卫生项目建设年”活动,巩固和加强以县级医院倍增计划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32个县级卫生项目、73个乡级卫生项目和137个村卫生室年度建设任务。研究制订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学习借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为2015年全面铺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基础。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持续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30元。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筑牢城乡居民健康屏障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不断提高免疫规划规范管理和信息化水平,巩固和保持免疫规划接种率农村地区达90%以上、城区达95%以上的目标,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不断降低麻疹发病率;继续做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监测、控制与疫情处置。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加强对承担工作任务的疾控机构、哨点医院、监督机构的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督导检查,提高风险评估、预警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深入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风险评估、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应对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巩固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探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
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巩固实施“十大指标”监管成果,推进医院管理创新。继续深入开展 “医院管理提升年”活动,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质量监测评价系统和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医院监督管理。全面推进 “平安医院” 创建活动。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内引外联原则,广泛开展技术合作,注重引智与引资工作并重,提高我市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继续大力推进市政府“312”行动计划。2014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升级)或启动建设一所二级以上民营医院,积极构建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康复、养老、护理、健康管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健康保险等健康服务业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加快中医事业发展步伐
持续实施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学术水平、服务能力和管理与文化建设“五大提升工程”,促进我市中医事业全面发展。持续加强中医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中医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站建设,2014年各县市区以乡为单位完成率达到70%以上,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员达到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15%以上,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支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持续强化人才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培养引进高层次与紧缺人才,认真做好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项目建设,提高专科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平台建设,完成县级人民医院和其他二级医院应用系统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整合新农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业务数据,更好地服务医改。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完善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持续加强卫生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卫生文化建设,创新卫生文化建设形式,坚持弘扬主旋律,加强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提升卫生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