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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注销部分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 | | |
发改委: 张 华豫PO-2504 张明华豫PO-2520 李 耐豫PO-2509 张作明豫PO-2516 体育局: 张志民豫PO-1937 王培基豫PO-1939 李国富豫PO-1940 地震局: 杨淮洲豫PO-2601 司法局: 李兴用豫PO-2617 杨德玉豫PO-2623 国土局: 李玉英豫PO-0598 张红卫豫PO-0597 陈明然豫PO-0601 住建局: 王俊莹豫PO-2095 残 联: 谢留定豫PO-1751 城管局: 徐 玲豫PO-0754 何学平豫PO-0652 徐修德豫PO-0654 窦志强豫PO-0763 李玲玲豫PO-0749 崔亚军豫PO-2355 胡玉萍豫PO-0765 民政局: 崔建玲豫PO-2161 郭锦峰豫PO-2181 财政局: 卢 哲豫PO-2579 张宪斌豫PO-2910 王连波豫PO-2934 闫浩宇豫PO-2935 计生委: 刘文忠豫PO-0061 黄德志豫PO-0002 张宝琴豫PO-0032 卫生局: 李玉琴豫PO-2400 师艳丽豫PO-2410 杨红旗豫PO-2441 农业局: 郭喜玲豫PO-1611 赵 寅豫P0-1595 徐其林豫PO-1616 李传礼豫PO-1582 畜牧局: 刘 猛豫PO-1006 粮食局: 张建敏豫PO-0569 吕钦忠豫PO-0576 罗万学豫PO-0574 文广新局: 秦 峰豫PO-1849 张正新豫PO-1771 秦永军豫PO-1861 刘敬峰豫PO-1859 环保局: 王帮民豫PO-1302 审计局: 高新军豫PO-2754 农机局: 郑险峰豫PO-1511 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使“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落到实处,市政府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2014年度审验,现对在审验过程中因死亡、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持有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予以注销。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使用,并由所在单位负责收回证件交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公告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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