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张起)近日,郸城县工商局将学习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发挥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应有的作用,指导消费者正确运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积极做好学习宣传指导工作,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抓领导,提高学习宣传能力。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为组员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通过网上学、书本学、培训学等途径,形成高度重视的学习氛围,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抓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性。该局积极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商户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现场解答消费者疑问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实施时间,特别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
抓建设,提高协会组织履职能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协会职责,明确了消费者协会为公益性社会组织,赋予了消费者协会更多的职责,严格消费者协会的行为规范,通过组织力量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目前,全县各乡镇均设有消费者协会分会,完善了消费者维权网络。
截至目前,该局共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2万多份,接受消费者咨询6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