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鹿邑县人民政府批准,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明确各成员单位出资比例,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竞买人需提交无下述行为的承诺书:(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2)因企业原因 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3)因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的行为未处理完毕的,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因弄虚作假而竞得土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22日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kggzyjy.gov.cn)“土地交易”栏目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22日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k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式为转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4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活动定于2014年4月24日10时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二)该宗地出让价款总额为出让地块成交价。
(三)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四)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时,符合拍卖条件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符合拍卖条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5月8日16时,提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14年5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5月8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苑庚庚 王硕
联系电话:0394-8106819
开户单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00000068104003806012
(二)联系地址:鹿邑县谷阳路西段
联 系 人:李建民 董志川
联系电话:0394-7186199
开户单位:鹿邑县财政局国有土地收入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县支行
账 号:100393446080010001
鹿邑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