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王春华 唐玉吉)日前,川汇区法院对涉及诈骗、盗窃、招摇撞骗等7起案件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据悉,这是川汇区法院在“春雷行动”中首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隐瞒自己是某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事实真相,编造自己是某单位负责人,能够协调关系等谎言,以跑工作为由,先后骗取赵某等人钱财13万余元。后赵某等人发现被骗后,多次找张某某要钱,张某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脱,终因无力返款逃往外地躲避,于2013年7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机关抓获。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骗取赵某等人的非法所得依法应当予以退赔。
据了解,川汇区法院在打防管控“春雷行动”中,严格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做到快审快结,惩教结合,强化严打声势。截至目前,川汇区法院共审结“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暴恐犯罪案件19案43人,有力震慑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