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和《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14年度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农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等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4.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标杆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5、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三、评审标准
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有关要求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申报、受理、专家评审、评委会审议、市政府审定、媒体公示、通报表彰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2.《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zk.haqi.gov.cn)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3.联系方式: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联系人:王 忠 李 阳;联系电话:8226885;8230130。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