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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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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免疫规划 巩固免疫屏障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郝宝良

  4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接种疫苗,保障健康”。通过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让社会各界和儿童家长,了解并深刻体会到“接种疫苗对每个孩子的重要性”,对进一步提高社会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免疫预防的自觉性,保障公众健康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实施有计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关系着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工程。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预防接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1978年我国实行了计划免疫制度,主要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四种疫苗预防六种疾病。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全国范围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免疫规划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2002年,我国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计划免疫疫苗增加至5种,预防7种疾病。2005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免费向公民提供”,将免疫规划工作作为政府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实施管理。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家决定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2008年,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通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正式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纳入免疫规划,通过对适龄儿童和人群免费接种12种疫苗,达到预防甲肝、流脑、乙脑等15种传染病的目的。我市依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政策,逐步将流脑、乙脑、麻腮风、甲肝等疫苗实施免费接种,免疫规划内容由以前的“五苗防七病”增加到“十二苗防十五病”。这一免疫策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生命健康的关怀,扩大了疫苗的品种、受种人群、接种针次,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免疫规划覆盖病种最多的国家之一。

  免疫规划是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防控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在我市控制天花、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乙脑、流脑等传染病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1978年以前,由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卫生资源短缺,疫苗接种仅能利用冬春寒冷季节采取突击性接种的方式进行,各种传染病不断出现暴发流行,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1978年,我市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免疫规划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坚持以巩固提高各种疫苗接种率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免疫规划网络,规范了预防接种工作管理。1986年,我市开始装备冷链设备系统,逐步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的冷链系统,改变了由以往只在冬春寒冷季节突击开展预防接种的方式,实现了按照免疫程序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987年,我市率先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度,保证了疫苗储运冷链系统有效运转,此做法受到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992年,全市开始推广门诊化预防接种,实行了由乡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实施的门诊化预防接种制度,使广大儿童有更多的免疫接种机会,全市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得到全面推广,市县乡村四级预防保健网络健全,完善的免疫规划工作体系已经形成。2003年,我市在门诊化预防接种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活动,以规范的接种服务、良好的接种环境和人性化的服务设施为标准,着力提升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大了硬件建设投入,统一各接种单位的接种设备、工作制度、接种登记、工作人员等;规范了接种管理,实行每月、每旬甚至每天接种制度,确保了儿童能及时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预防接种服务需求,推动了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开展。

  我市在1988年、1990年和1995年先后实现了以县为单位、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三个85%的目标,2000年以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每年接种适龄儿童300万人次以上。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人群中形成了有效的免疫屏障,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我市成功实现了消灭天花,2000年达到了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已连续29年无白喉疫情发生,连续4年无流脑病例报告,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大大降低,乙脑、百日咳、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可预防疾病控制处于较低水平。实践证明,免疫规划工作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卫生领域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群众受益最大的卫生工作之一。

  当前我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免疫规划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由于国家预防接种政策调整,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导致基层免疫接种人员的劳动报酬得不到妥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致使麻疹等疾病出现发病率上升的反弹现象。

  站在新的起点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加自觉地肩负起保障人民健康的责任,强力推进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儿童免疫规划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政策,不仅关系着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众多家庭的和谐安宁,更关系着我国人口的健康素质,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卫生局已将扩大免疫规划任务纳入与县市区卫生局签订的免疫规划专项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把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主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要将其作为本地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统筹落实预防接种专项资金,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实施扩大免疫规划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公平地享有国家提供的免费疫苗接种。

  (二)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接种率。要按照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好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的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应种对象的筛选、预约、通知,科学规范地为适龄儿童及时接种疫苗;要充分利用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接种底册等形式,开展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对未接种儿童及时进行“再预约、再通知”,及时补种疫苗,切实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要达到95%以上,尤其是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等及时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继续保持全市无脊灰状态,力争早日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三)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省预防接种单位实行“七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免疫规划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免疫规划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内涵建设,加大对基层预防接种单位的投入,改善基本工作条件,更新维修冷链设备,做到机构标志、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硬件配置、工作人员“七统一”管理。要把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规范接种、规范记录、规范疫苗管理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创建一批环境优美、制度完善、流程科学、设施人性化、操作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全面提升我市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和人性化的预防接种服务。

  (四)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提供优质服务。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遵守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科学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要认真落实接种疫苗品种与方法公示、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安全接种、接种记录和观察等制度,接种前认真履行告知、询问职责,做好健康预检;接种时认真核对受种对象、接种证、疫苗信息,做到“三查七核对”;接种后认真做到接种信息告知、预约及留观,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安全,并对各种接种工作信息如实登记记录。要秉承“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宗旨,充分考虑到本辖区接种儿童数量、家长工作时间等因素,实行日接种工作制度,覆盖所有责任区域,增加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机会,让辖区群众及时享受到安全、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

  (五)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藏和运输管理规范》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固定专人负责管理,冷链存储运输疫苗,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和冷链管理档案,做好疫苗进出库和使用记录,确保做到日清月结、苗账相符。要严格一类、二类疫苗进购和管理,充分发挥市、县、乡疾控冷链系统作用,坚持主渠道供苗,确保疫苗质量;严禁从不具备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其他单位、个人非法渠道购进疫苗,严禁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二类疫苗接种必须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不能影响一类疫苗的正常接种,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根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免疫规划基层接种人员;建立完善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实行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准入制度,合理解决接种人员待遇,稳定基层队伍。要加强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结合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和技能考核,切实提高免疫规划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服务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期预防接种工作开展需要。

  (七)加大免疫规划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免疫规划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预防接种所取得的成绩,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积极推广免疫规划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重点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疾控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明确预防接种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划分责任主体,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疫苗针对疾病监测、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疫苗管理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制度,将预防接种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单位和个人表彰等内容的重要依据,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九)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监管评价、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等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将免疫规划工作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健康指标改进、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等绩效因素纳入综合考核评价范畴,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要限期整改。要依法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切实进行整改,促进全市免疫规划工作不断健康深入发展。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卫生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克难攻坚,苦干实干,巩固成果,持续发展,把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为保障广大儿童健康,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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