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泉林 通讯员 卢付昌)4月29日上午,扶沟县江村镇白亭村村民何先生为该县工商局江村工商所送来了写有“践行群众路线,贴心维权为民”的锦旗,表达自己对工商部门执法为民、消费维权的感激之情。
今年2月初,村民何先生花400多元在江村镇一农机修理铺购买了2只某品牌轮胎,使用一个多月后,一只轮胎竟然起包并开有2公分左右的口子。何先生认为是轮胎质量有问题,遂找到修理铺张某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张某断然拒绝,称是何先生使用不当造成的,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并且此轮胎属于旧胎处理,不负责“三包”,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4月23日,何先生向扶沟县工商局江村工商所投诉。接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进行调解,通过向经营者张某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张某认识到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最终,张某同意退还何先生一只轮胎的费用。何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专程送来锦旗表达对工商部门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