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 5月20日,我市召开第五次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全会,大会对川汇区、东新区、开发区的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表彰,同时还通报了今年4月份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排名情况,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荣膺第一名;3月份排名倒数的川汇区城北办事处知耻后勇、奋起直追,最终荣获第二名;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东新区文昌办事处、川汇区陈州街办事处紧随其后,分列三至五名,各获得10000元奖励。东新区许湾乡、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因工作疲沓,城市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辖区内私搭乱建、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现象出现严重反弹,分别被罚款5000元。
根据《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改进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今年4月份,市城管委从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调10人组成考核组,分两次对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4月份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打分,结合市城管委督查组日常督查情况及各乡(办)信息在市城管委简报上的采用量及媒体上的宣传报道情况,经汇总得出最终的排名结果。排名第六至第十二名依次是:川汇区城南办事处、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乡、川汇区小桥办事处、川汇区荷花办事处、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川汇区华耀城办事处和东新区搬口办事处。
市城管委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城管委《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排名前五名的淮河、城北、金海、文昌及陈州办事处进行奖励,淮河路办事处书记张国斌还在台上进行发言,总结并介绍了他们的城市管理经验;对排名后三名的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倒数第三)、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倒数第二)、东新区许湾乡(倒数第一)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元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