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和《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14年度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至8月26日。
二、申报条件:凡依法在沈丘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质量管理体 系健全,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的企业和单位。
三、有关事宜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申报、受理、专家评审、评委会审议、县政府审定、媒体公示、通报表彰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2.《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沈丘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沈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股)领取。
3.联系方式:沈丘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沈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股);联系人:王哲 豆新民
联系电话:5210833
沈丘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