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艳)日前,市委下发《周口市党员干部“十不准”》,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到工作纪律,对全市党员干部作出具体要求,旨在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记者看到,《周口市党员干部“十不准”》中明确规定: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对上级组织作出的决定不说三道四、阳奉阴违,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不准在干部选拔使用和调整中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搞小圈子和拨弄是非、恶意告状;不准插手干预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准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物品;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吃、拿、卡、要、报;不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健身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收钱敛财;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搓麻将、下棋、炒股、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家属、亲戚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经商、办企业或向企业和单位推销产品及其他有偿服务。这些规定既有原则性的禁令,又有细节性的要求,每一项都是在向干部作风方面的“沉疴积弊”开炮。
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出台,再次彰显了市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关于作风建设,市委书记徐光曾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经常抓、长期抓。今年5月8日,市委书记徐光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文章中写到:“自觉按照中央要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培养务实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真正做到‘三严三实’,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这是徐光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更是对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这篇文章发表后,在全市上下引起了热烈反响。徐光书记指出,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定要坚持立行立改,做到从具体问题改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出实招、出硬招,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针对群众反映的我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徐光书记提出,要从制度层面对党员干部进行规范和约束。市委结合周口实际和干部作风容易出现的问题,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出‘十不准’,并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修改。‘十不准’的出台,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王伟看来,“十不准”就像一把衡量行为的标尺,有着原则性,有着约束性。作为党员干部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要用“十不准”规定衡量便可泾渭分明。为防止“十不准”规定仅停留在文件上,王伟表示,市纪委、市转创办将采取集中督查与经常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十不准”规定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不准”的出台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一致拥护。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李辉说:“‘十不准’直面时弊,内容具体翔实,要求严格,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党员干部要遵循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推进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市城市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将以此为准绳,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有为的工作业绩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市文广新局干部刘振宇说:“‘十不准’规定就像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就可以知道自己还有哪些不足。作为一名党员,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十不准’,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这次出台的‘十不准’,将群众非常反感的官场恶习和腐败作为标靶,对党员干部来说也多了一层刚性的约束,值得称赞。”市民孔纳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