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维护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近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出台《周口市中心城区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施办法》,并且全面实施。
《实施办法》共十二章三十条,明确了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范围,“两违”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三种责任,建立督查员、考评、媒体曝光三种制度,对“两违”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各级“两违”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对未及时发现“两违”行为或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制止、拆除的,根据违法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在与“四区”财政年终结算时予以扣缴。“四区”在限定期限内组织整治到位的,已扣缴的财政资金市财政返还50%,剩余扣缴所得资金用于“两违”治理工作及对先进单位的奖励。
(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