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2014年5月27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实施办法》(周政〔2014〕18号)下达以后,周口港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相关各部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有效遏制了辖区内“两违”现象蔓延,杜绝了新增“两违”。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港区管委会成立了“两违”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港区 “两违”治理工作。港区李埠口乡、各行政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建立“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导,乡、村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对于典型的“两违”项目实行联合执法;建立督查员制度,实行分区域负责,网格化管理,不定期在规定区域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监督治理“两违”的实际效果;建立考评制度,将“两违”治理工作纳入“四制工作法”进行考核,每月对治理工作进行评价,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进度;建立群众举报有奖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建立媒体曝光制度,对私搭乱建及制止乱搭乱建不力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影响恶劣的重大“两违”案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港区、乡、村干部走村入户,深入群众宣讲解读《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实施办法》;利用宣传车辆进行流动播音宣传;制作公告,在各行政村和主要道路路口张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周口港区共开展“两违”拆除专项行动7次,港二路尚楼村门厂、刘庄村板材厂、绳营村路西鱼塘等7处“两违”建筑被拆除,拆除面积约68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