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凤霞) 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创新政策机制,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形成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等组成的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力地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
积极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至6月份,我市向省豫资公司申报省级统还统贷资金31.8亿元,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50630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151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资金25315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23796万元。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市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动工程项目早日完工;建立保障性住房资金支出月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市区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绩效考评,严肃查处挪用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