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日前,我市出台了《周口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动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本报从今日起,推出《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专栏,对我市出台的《周口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引导人们增强节约节俭意识,反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具体举措和做法。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一份《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铺张浪费绝非小事,只有杜绝“中国式剩宴”,才能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实干兴邦,共圆一个“中国梦”。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之风逐渐在全社会兴起。我市也出台了《周口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记者昨日采访了参与起草《实施细则》的市纪委常委翟水库。他就《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向记者作了详细介绍。
市纪委常委翟水库说,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也于4月15日印发了《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安排由市纪委廉自办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我市的《实施细则》。本着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目标,由各主体责任单位结合周口实际,在进行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责任更加明确的《实施细则》。6月19日,廉自办组织相关的职能部门,集中学习讨论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在加深理解、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几个相关部门的领导十分重视,亲自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初稿形成后,各有关部门又分别组织了讨论修改。7月2日,廉自办又组织各有关部门再次进行讨论和修改。7月9日下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几易其稿后,于7月29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印发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出台,对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起了推动作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实施细则》对进一步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值得称赞。
翟水库说,《实施细则》共分12章、68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是我市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机关带头、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记者 马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