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周口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从‘建’和‘管’两方面入手,从增量上严把办公用房建设审批关,从存量上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参与《实施细则》起草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在谈到《实施细则》办公用房这部分条款时表示,无论“建”还是“管”,都充分体现了“严”字当头。 从《实施细则》上看,建办公用房,条件更严了 。有关负责人说,《实施细则》规定,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