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2014年9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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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周口市政协“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月协商座谈会发言摘要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周口市委副主委 崔颖
  市政协常委 李秀萍
  市政协常委 龚广峰
  市民代表 白瑞杰
  市政协常委 洪玉显
  川汇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杨艳青

  努力提高中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占总人口比率已接近13%,超过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标准(10%),老龄化趋势明显。但中心城区几乎没有一家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规范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

  为此建议:

  1.尽快制定出中心城区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针对我市中心城区老龄化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事业中长期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逐步推进实施。

  2.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覆盖,政府托底,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努力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我市的品牌产业。

  3.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将来在东新区建医院,政府要出台文件或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鼓励医院在建设时,要配套建专业护理院,填补我市医护型养老机构的空白。 

  4.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要积极培育引进企业,建设以社区为纽带的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5.规范收费标准。要规定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公示价格,使老人服务舒心,消费明白,促使各种养老服务能规范进行。

  6.尽快出台养老机构管理的监督制度。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为辅的监管体制,指导护理人员对老人进行专业服务,促使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7.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立监管组织,督促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据调查,中心城区现有民办养老机构9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65人。从业人员中,只有一名是大专学历,且是院长,其余均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没有一名具有护理专业知识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以50岁以上居多,接近七成,年龄普遍偏大。月收入1000元至2000元,收入偏低。中心城区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接近空白。养老专业护理从业人员极度匮乏。

  为此建议:

  1.尽快出台政策,确定养老服务培训基地。调查发现,目前我市没有一所专业培训机构,建议政府尽快建立周口市老年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实现市内就近培训。

  2.提高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待遇。建议采取政府买单的办法,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均按公益岗位对待,养老机构和政府为他们购买“三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3.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制度。推行养老服务业“双证书”(护理、照料)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

  4.建设养老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队伍,实行义工注册制度,建立专业人员引领义工的联动机制。

  推动中心城区医疗机构

  开展医疗养老保健服务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医院无一家涉及医疗养老保健服务,没有专一的医疗养老病床、病区、医养院,没有专一的人员配置。中心城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还停留在设想、规划中。

  鉴于此,龚广峰委员建议,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中心城区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 在周口市中心城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养新体系,组建没有围墙的医养结合院,打造中医文化的长寿生态村”。

  健全机制

  完善政策

  整合资源

  制定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发挥引领、指导作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实。

  完善细化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知晓率。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尽快建立慈善养老基金会、爱心助老义工组织、老年人互帮互助会、老年人联谊会、尊老爱老快乐养老俱乐部等平台,并建立慈善、义工参与者等级、表彰制度,鼓励更多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

  大力促进中心城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中心城区现有民办社会养老机构9家,养老床位600张,入住老人548名,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率不足1%,远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水平,中心城区养老产业缺口较大,存在着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不健全、区域选择性较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经营保障欠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专业水平低、护理人员严重缺乏等难点和问题。

  为此建议:

  1.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安全监管。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实现安全养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2.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议政府将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4050”人员、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培训纳入政府扶持范围,以提高在职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避免事故发生。

  3.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结合省政府豫政【2014】54号文件,以税费优惠、优先安排用地、给予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兴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失业人员创办养老院,以推动我市老龄产业的发展。

  积极应对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居家养老是当前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从总体上看,我市中心城区的居家养老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磨合不够、居家养老专业服务人员缺乏、居家养老公共经费投入不足、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 

  对此建议: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做到规划先行。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

  2.加强社会公德宣传,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界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的社会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心支持、个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3.拓宽居家养老模式,扩大社会参与热情。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通过由政府、中介组织无偿或低偿服务方式组织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创建多元投资的养老服务机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加大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力度,建议劳动和民政部门把居家养老服务业纳入到整体就业规划中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4.强化专业队伍培育,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建设一支热心于居家养老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

  5.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拓展居家养老空间。充分挖掘、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现有的可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资源,不断拓展居家养老空间。

  6.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强化民政部门“总牵头、总指导、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全局意识,树立街道社区敬老助老的服务意识,齐心协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编者按

  

  

  8月29日,市政协围绕我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开展月协商座谈会。参会的委员和市民代表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如何提高,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应该怎样构建等,发表了各自的见解,谈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现将座谈会上委员和市民代表的发言摘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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