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赵洁)近日,鹿邑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机构食堂(包括提供病员餐、营养餐的食堂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就餐人员饮食安全。
精心组织,明确监管责任。成立领导组,把全县划分为3个管理区,成立3个中队,实行责任到人。专项治理行动分自查自纠、治理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食堂要对照治理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进行整改,切实强化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及食堂诚信、质量和安全意识。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食堂,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约谈,同时对整改情况及时追踪督查,限期未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食堂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是否存放有“三无”或过期食品、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有无餐饮具消毒记录等。在治理过程中,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态,及时公布医疗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结果,公开曝光管理不善、整治不力的医疗机构食堂,调动社会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