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当事人权利保护机制,为涉检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保民生。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筑牢食品行业安全保障防线。该院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该院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强化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查处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依法查办隐藏在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等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会同县公安局针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证据标准、刑事措施、起诉条件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就该类案件侦查、起诉等方面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应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格贯彻执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证据标准,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一律实行羁押诉讼,并建议法院对涉案被告人不适用缓刑。进一步加大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食品安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加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危害性及犯罪后果的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积极举报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形成全县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实现监管食品安全由 “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产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查办事关民生民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该院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热点问题,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对侵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以及各种贪污国家政策性农业补贴的刑事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制环境。某镇财政所会计支某迷于赌博,铤而走险,利用其管理镇下拨资金的职务便利,分多次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资金55万余元转至个人账户;挪用粮食补贴款、低保款、独生子女和林场粮食补贴款、高速公路绿化补偿款等29万余元用于赌博,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接到举报后,该院迅速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支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其近亲属对案件何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不知晓,往往四处打听,浪费不少时间。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认真研究,出台《商水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告知在押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相关权利的规定》,凡该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在正式受理三日内告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截至9月底,该院已向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发放《在押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权利告知书》36份,受到群众好评。
立足检察职能,拓展服务群众平台,健全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途径。商水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多举措加强控申接访工作,有效解决群众申诉难问题,努力做好涉检信访群众权益保护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涉检信访群众救助制度,对年老体弱、出门不便的群众积极提供帮助。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积极进行司法救助。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当事人权利保护机制,真正为涉检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其切身利益,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落实带案下访、巡访制度,上门征求意见,让群众更方便地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院门户网站和短信信箱作用,开通联系代表委员专栏,时时通报检察工作动态和检察要情。目前,该院已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发送工作信息2000余条,检察要情9期1400余份。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满意作为最终工作目标,组织干警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商水县检察院利用节假日组织干警在县城主要社区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检察工作职责。
商水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教育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