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人社局文件精神,2014年11月20日前对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正式职工(不含退休职工)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凡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正式职工,请于规定日期前到总公司办理采集手续,长期无故脱岗及逾期不办者,按照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停办各项劳动保险处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特此通告。
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