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广东
2014年12月1日是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标题为“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控制艾滋”。意在说明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到了关键时期,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需要动员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集中各方面力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破解防治工作难题,控制艾滋病流行。
我市自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关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不断加大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和帮扶救助力度,积极探索并大胆实践符合我市实际的防治工作模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仍然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周口市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周政办〔2012〕67号),以“两降一升”为目标,把预防艾滋病性传播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综合防治,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一,认清防治形势,强化责任落实。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艾滋病防治效果明显,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不断得到强化,经血液传播得到根本遏制,母婴传播率不断降低,艾滋病疫情整体保持低流行态势。但是,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性传播明显上升,并已经成为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社会上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现象还比较突出,防治任务依然艰巨。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富民强市大局,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艾滋病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艾滋病防治“五扩大、六加强”(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母婴阻断、综合干预和医疗救治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不断取得艾滋病防治工作新成效。
第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防治氛围。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经常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营造共同关注、共同防治、共同努力、共同关爱的社会氛围。认真落实“四要”:一要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政策培训和宣讲活动。继续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党校课程的培训内容,明确学时,同时将防治知识和政策掌握情况、宣传教育力度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要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开发针对性强的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六进”(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将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作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三要形成部门宣传联动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工地、厂矿、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共青团、妇联、工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青年工人、妇女树立正确的性道德观;人口计生部门要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宣传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在校学生防治艾滋病知识课程学习,并充分利用学校社团、网络等平台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四要加强媒体宣传。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的指令性指标,充分发挥网络、手机、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
第三,扩大监测检测,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监测检测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干预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艾滋病检测点,具备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和梅毒检测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作用,不断拓展咨询检测覆盖面,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继续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娱乐场所、宾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并规范告知检测结果;主动为新婚人群提供免费婚前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疫情严重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婚检检测率。
第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提高干预工作质量。性传播干预仍是今年艾滋病防治的中心工作。首先,各地、各部门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支持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伍,将发廊、酒吧、KTV、洗浴场所等娱乐服务场所作为干预重点,全市所有宾馆酒店和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都要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置,进一步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及使用率。要支持和引导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志愿者深入高危人群活动场所,开展同伴教育等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性传播干预工作试点,把人口流动较多的城乡接合部、都市村庄的洗浴和娱乐场所作为重点,探索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的有效高危行为干预模式,不断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感染者的管理和干预,督促感染者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其配偶或固定性关系者,防止二代传播。其次,要强化单阳配偶管理。进一步完善预防艾滋病单阳家庭婚内性传播的服务模式,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婚内性传播的干预措施。要发挥感染者互助组织作用,对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降低婚内性传播风险。第三,要稳步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预防艾滋病经吸毒传播与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相结合,在继续依法严厉打击贩毒吸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不断扩展维持治疗覆盖面。加强对维持治疗机构和服药人员的管理,强化咨询、检测和干预服务措施的落实,提高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保持率和效果。
第五,加强孕期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继续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强孕期检测,建立健全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模式。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要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作用,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工作原则,将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门诊等具体实施单位。继续做好阳性育龄妇女的随访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采取阻断措施。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优势,广泛开展对育龄妇女和孕产妇的宣传及动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确保工作成效。
第六,强化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采供血管理,在血站开展核酸检测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提高血液筛查能力,保障临床用血100%检测、100%合格。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加强病人安全防护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预防艾滋病医源性感染。
第七,强化医疗救治,提高防治成效。实施“预防即治疗”策略,降低传播风险。感染者一经发现就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是预防和延缓发病、防止感染者把艾滋病毒传播给他人的有效措施。要把暗娼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中发现的感染者作为及早进行抗病毒治疗的重点;凡是单阳家庭,无论是感染者或病人,都要纳入抗病毒治疗,从而提高生存质量,降低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播几率。要全面落实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健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管理机制和异地保障机制。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耐药监测,为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人免费提供二线药物治疗服务。加强定点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的学科与能力建设,加快重点地区县级传染病医院建设。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不适宜接受抗病毒治疗病人进行中医中药治疗。努力做好与国家统一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衔接,加强艾滋病各项救治资金的集中使用与管理,使其发挥更大效益,不断提高治疗效果,降低病死率。
第八,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我市防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对感染者和病人以及艾滋病致孤人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病人家庭成员的救助政策,让每一个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心理辅导工作,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继续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艾滋病致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政策,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在全社会开展“消除歧视从我做起”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健全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监管制度和治疗保障,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艾滋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防治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坚信,在党的十八大改革精神沐浴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凝聚力量,攻坚克难,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继续蔓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