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图文并茂,助推社区居民普法热。
送法律进校园,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陶海涛 王经纬 马广路
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把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密切检民关系、宣传政策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本着便民、利民原则,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立足检察职能,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有效保障“送法进农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把法律阳光撒播到千家万户,撒播到各行各业,撒播到人们的心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送法进农村,形式多样力保平安
畅通农村法制宣传渠道,助力平安建设。该院加强与乡镇党政部门的联系配合,结合平安创建活动,检察干警走村串户,进田间、入庭院,向广大群众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摸排各乡镇、村民矛盾纠纷线索,了解民情动态,掌握社会治安状况,宣传检察职能,发放宣传资料,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院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宣讲法律的过程、作为消除不安定因素的过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案说法,检察院共调处矛盾纠纷57件,先后向群众集中宣传法律知识60多场次,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农村延伸,召开由村镇干部参加的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大会,宣讲近几年来外地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动态、特点,组织参会人员谈感受、讲体会、表决心,强化预防效果。一方面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遵纪守法,理性解决邻里矛盾纠纷,注重学习防盗防骗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县委“千人驻村大走访服务群众”活动,该院组织干警走访5000余户群众,发放填写入户调查表5000余份,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万余册。
形式多样,宣传广泛。检察长周威和院党组成员通过县电视台、有线广播、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及检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该院制作宣传条幅400余个,在石槽、周营、赵德营、付井等6个乡镇以每公里两个条幅的间距悬挂;及时更新法制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法制宣传平台内容;制作宣传板面30块,出动4辆宣传车,每天不间断地在乡村巡回宣传。
该院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点走访座谈、实地调研,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槐店镇小王楼行政村向县财政局申请到村道路维修专项资金,硬化村内3条土路,解决下水道不通的问题,并联系企业出资2万元用于帮扶困难群众。
送法进校园,教育挽救宽严相济
创新关爱未成年人模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院党组深知,送法律进校园、普及法律常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该院打破以往单一式的宣讲形式,增强单位、部门间的互动,提高宣讲效果。县检察院牵头,共青团县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体局6家单位共同配合,成立了由县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制订“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为全县22个乡镇400余所中小学校量身定做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坚持把法制教育课贯穿到日常课程中,树立“一堂法制课,挽救一名青少年”理念,将“送法进校园”工作常态化。领导小组在公、检、法、司四家单位遴选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者担任授课老师,确保宣传效果。检察院公诉科、预防犯罪科的科长,法院少年庭庭长,派出所所长等15名同志成为首批法律宣讲员。宣讲员结合工作中办理的真实案件,或者引用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告诫学生远离不良习惯、增强法制观念、拒绝违法犯罪行为。
为使学生们更直观地了解法律知识,该院精心设计制作了《青少年法律宣传手册》,刻录省检察院录制的微电影《心桥》。宣传手册由“原因剖析警钟长鸣、预防控制自我防范、典型案例触目惊心”三部分组成,漫画、案例、法律知识相结合,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巧妙添加时尚元素,学生乐于接受,封底有县检察院未检办的微信二维码、QQ号码、电话,学生遇到问题时可随时咨询。该院在槐店镇、白集镇、北城、东城等14所中小学校,为2.1万名学生举办50余场次法制专题讲座,播放《心桥》等微电影90场次,赠送宣传手册5万本,做到维权和警示、疏导和预防相结合,切实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该院加强学校周边环境不安全线索摸排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同时,积极帮助学校建章立制,提供法律咨询,完善防范措施,清除不良因素。6月上旬,该院向县公安局、工商局及文化稽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涉案的3家黑网吧予以查封取缔,对辖区内网吧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整顿,严厉打击经营黑网吧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法行为,净化青少年身边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履行捕、诉、监、防四项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特别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具备有效监护帮教条件的在校学生一律不逮捕,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不影响其今后的学习生活,先后促成12名涉案人员回归校园。2月26日,该院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经审查发现,涉案未成年嫌疑人有十几人,都是在校学生,在网吧内因肢体擦碰引发十多名未成年人围殴一人,致使被害少年受轻伤,并造成其严重的心理创伤。事发后,嫌疑人为逃避处罚,纷纷逃学、旷课、离家出走。该院采取非羁押诉讼办案方式,通过多方协调沟通、心理疏导促其返校,减少了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嫌疑人造成的影响,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给教育对象提供了积极阳光的心理导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社会反映良好。
该院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制定、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办法》,规定了由城镇居民委员会、学校教师、共青团干部、妇女联合会等部门中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具有基本法律知识、有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的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合适成年人在法定代理不能及时到场时,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为保护未成年人起到重要作用。
该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4年以来,未检部门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0件25人,其中涉嫌未成年人17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21人,其中涉案未成年人15人,3人依法不起诉。
送法进企业,维权帮扶齐头并进
沈丘县检察院注重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突出企业法制宣传重点,推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新举措,重点选择了产业集聚区的大中型企业,通过法律讲堂、宣传展板、互动活动等形式,宣讲企业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职务犯罪风险点,提出针对性较强的预防建议,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意识,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合力宣讲教育,提供常年服务。为了强化法制教育,该院积极整合内、外资源,充分发挥多方优势,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社会效果。以企业维权办公室干警为主,抽调预防局、研究室、办公室干警积极配合,深入县电业局、县国税局、县药监局、县盐业局、县商务局等6家单位,为1000余名干部职工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为县产业集聚区金丝猴集团、秋迪糖业、乾丰暖通、凯旺电子等企业职工举办法律讲座。检察长周威亲自为凯旺电子企业100多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授课,要求企业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既宣传了法律,又对大家进行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
设立产业集聚区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办公室,主动上门服务。为保证及时直接有效地服务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该院在县产业集聚区成立“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办公室”,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制度、定期走访制度、联络点工作制度,公开工作流程,增强“亲商、助商、安商、护商”意识,突出服务效果。该院以选取一篇好教材、上好一堂法制课、制作一部好视频、开好一次座谈会为指导思想,定期召开企业管理座谈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研究具体改进措施。制作新闻短片《视点》,在县产业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滚动播放,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检察机关服务的范围、措施和途径。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开展跟踪服务。该院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加大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三乱”、“吃拿卡要”、“强搬强卸”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坚决依法从重打击强行用工、强行运输、强揽工程等不法行为,形成服务合力;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监督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以及行政监管等方面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开展查办和预防涉企职务犯罪工作。某职能部门赵某,在办证审批工作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经过核实,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得到企业界好评。
积极响应县委“服务企业年”号召,实施“保姆式”服务。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该院要求各部门都要联系企业开展“保姆式”服务,积极转变作风,通过一听、二看、三座谈、四调研的方法,深入微小、困难企业走访调查,摸清制约企业发展的涉法涉检问题,征求企业对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今年3月,永欣饲料公司因生产需要打一眼井,相关部门开出10万元罚单,致使公司对该县的投资发展环境产生了质疑。县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依法纠正,保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消除了负面影响。企业负责人周某动情地说:“大到用地纠纷,小到讲解招商政策、自来水连接、污水管连通,县检察院领导像保姆一样给俺服务,真是俺的贴心人,有了这样的帮助,俺心里踏实了,公司的发展不成问题。”
探索创新服务形式。凯旺电子有限公司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高科技企业,产品市场需求大,订单多,总部设在产业集聚区,是中枢神经,谓之“龙头”;一部分订单由乡镇企业代加工完成,它们是“龙身”;半成品加工由农村剩余劳动力完成,农户就是“龙尾”。针对这种生产经营模式,该院积极探索新的服务形式,对“龙头”企业,实施挂牌保护;对“龙身”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依法生产经营,扶持企业越办越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龙尾”入户了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下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该院将“办实事”作为送法进企业的具体体现。采取下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帮助企业维权。多名企业主反映产业集聚区一些道路,因人为因素不能畅通,影响企业的发展。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建议公安机关对干扰产业集聚区道路施工的违法行为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顺利施工,打通困扰产业集聚区发展的10条“断头路”,改善了产业集聚区周边环境。华丰网业有限公司每月电费高达25万元,按照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入驻产业集聚区的大型企业,应享受大工业电网直供电价优惠政策,但电力部门一直没按文件精神执行,该院积极协调,使该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送法进社区,服务维护无处不在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有效预防社区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更好地维护社区居民利益和社区和谐稳定,该院为社区干部群众认真上法制教育课。检察官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内设机构职责、案件管辖范围、职务犯罪立案条件、信访接待、举报受理、民事申诉,以及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讲解,同时,还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各地社区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认真分析了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就如何预防社区“社会优抚”政策落实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出了检察建议,使广大社区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受到了一次很深刻的预防警示教育,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法律,廉洁自律,把社区管理好、把党的各项社会优抚政策落实好,为社区建设、社区稳定和发展作贡献。
该院切实贯彻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将群众提出的关于房产纠纷、婚姻纠纷、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干警进行专题的解疑释惑活动,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区和谐。
该院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注重社区法律服务质量,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控申科、反贪局、民行科等部门检察干警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与社区各部门配合,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流动宣传展板30块,在各社区、主要街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闸公园等地轮流展示200多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宣传利民惠民政策,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不就文件讲文件、不从概念到概念,而是内容通俗易懂、形式喜闻乐见,结合老百姓当中的真实事例,穿插法律提示、法律条文解说,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婚姻法》、《劳动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句句连着生活,条条贴近群众。每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参观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观看展板,有的聆听法制讲座,有的学习宣传手册,有的咨询法律知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该院热情周到地为群众指明诉求渠道,指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送法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法制宣传与社区维稳、法律服务、社区自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使居民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极大地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获得群众和社区干部的好评。
根据各社区人口、年龄、职业、文化结构的不同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法律。5月份,该院开展进社区“开门评检”问卷调查活动,分为10个小组走访全县各个社区,详细了解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的知晓情况以及对法律服务范围的要求,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制订相对应的法律服务方案,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
进社区解除民忧。该院鼓励群众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鼓励群众正确行使控告、举报、申诉权利,尤其是对侵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进行控告举报。在社区走访时,群众反映有不法商贩以工业用盐假冒食用盐腌制食品并非法销售假冒食用盐,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了摸清实情,检察长周威带领干警到县盐业局实地走访,与干部职工座谈,从中发现多起涉盐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于是,该院下发检察建议,建议县盐业局对违法商贩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到位的,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下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民行部门跟踪监督。在此期间,该院又邀请县法院行政庭业务骨干给县盐业局执法人员“补”法制课,专门讲解法院受理行政执法单位案件立案要件。在该院的有力监督下,盐业局逐步向法院移送案件,私盐泛滥的势头得以遏制,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长周威深有感触地说:“工作实践让我们检察一班人深刻认识到,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必须与履行职责紧密结合,与办理案件紧密结合,与预防犯罪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法律‘四进’活动立体化、网络化的格局,实现法制宣传无盲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检关于促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才能加强和密切检民关系,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才能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沈丘县检察院把普法知识编成手机报,在机关、农村、企业等人群中以短信的形式发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的信息交流平台,与网民交流互动,拓宽法律宣传的范围,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继续持之以恒地使法律“四进”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检察长周威亲自到企业上法制课,朴实的语言、寓教于乐的形式、精彩的演讲博得阵阵掌声,为员工心灵进行一次全面洗礼。
和农民拉家常,把法律咨询送进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