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基层采访,一位法官向记者大倒苦水:他正经手一件“民告官”案件,当地领导打来电话,要求“理解”、“照顾”。领导不时“打招呼”,给他秉公办案造成极大困扰。
事实上,这位法官的遭遇决非个案,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从媒体报道来看,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这样那样的利益考量,竟以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其他方式插手案件,甚至不惜让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去判案,妨碍着司法独立公正,损害着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司法独立公正,理应用制度筑好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防火墙”。打招呼、递条子,问题就出在对权力出轨缺少监督和约束。只有按照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司法制度,早日制定出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行为记录在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使制度的“高压线”通上电,才能杜绝权力插手具体案件。
经验告诉我们,制度规定要发挥应有作用,决不能“牛栏关猫”。在记录权力干预司法案件方面,领导干部过问具体案件拿什么来证明、口头指示怎么处理、什么情况应该记录、如何通报这些行为、由谁来追究干预司法的责任等等,都需要细化的配套措施来加以完善。
再好的制度都需要人来实施,要让司法公平公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至关重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相关人、财、物省级统管,为他们提供可靠保障和有效屏障,才能让他们真正依法独立、公正地判案,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