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完善矛盾调处机制,有力促进社会和谐。该乡充分发挥以“一办、一站、三中心”(即综治办,村矛盾纠纷调处站,群众工作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司法调解中心)为主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作用,认真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今年以来,该乡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起。其中,乡调处中心调处10起,调处化解成功率达100%,有效制止了1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受理信访案件26起,及时结案,结案率100%。
完善奖励惩处机制,切实增强干部责任。乡政府与乡村干部签订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对评出的前三名行政村分别给予奖励,对后三名且安全感指数低于93%的行政村给予通报批评。该乡把平安建设与“四制”目标考核相结合,与《村支部书记综合考核办法》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