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周口监管分局批准,联社决定进行增资扩股。现公告如下:
一、股权结构
截止2014年11月底,联社股金余额18876万元,全部为投资股。其中:企业法人股10730万元,占比56.84%;社会自然人股4405万元,占比23.34%;内部职工股3741万元,占比19.82%。
二、预约入股登记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
三、股金发行金额、方式及定价
联社拟新募集投资股20000万股,每股定价人民币2.6元,其中:每股面值及发行价格1元,另外投资人需每股出资1.6元购买本联社的不良资产。新老社员实行统一的认购价格。新增股份认购起点及持股上限:非社员自然人入股认购起点不低于195万股(¥507万元),最高持股不超过777万股(¥2020.2万元);非社员企业法人入股认购起点不低于389万股(¥1011.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3887万股(¥10106.2万元)。
四、增资扩股对象及条件
(一)自然人股。自然人认购股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企业法人股。企业法人认购股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11.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五、增资扩股要求
符合增资扩股条件的自然人和企业,在2015年1月20日下午5点前未办理预约入股登记的,则视同放弃本次增资扩股权利。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4-6827079
联系地址: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康县谢安路)
特此公告
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