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耿贺华 牛凌峰)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长达5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院长赵振勇冒雨将25万元执行款递到躺在病榻上的郑荣花手里,此时,她再也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潸然泪下,语无伦次,连声说:“谢谢好院长!谢谢好法官!”
2009年8月21日下午,该市郭庄行政村村民郑荣花下班途中被赵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撞成一级伤残,住院治疗311天,花去治疗费近12万元,后经项城市法院判决,赵某应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16275.2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举家外逃躲避。法院多次到赵某家中,终因赵某不在家且其父母不告知其下落无功而返。
郑荣花住院的治疗费大多是借的,再加上后续治疗还要需要花钱,丈夫因照顾她无法外出挣钱,全家人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
去年4月23日,项城市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该市公安局进行处理,警方对赵某实行网上追逃。去年10月,赵某在新疆博乐市乘车时,被当地警方抓获。项城市法院获悉后,遂派出两名法官前往调查,后对赵某实行司法拘留。经法官耐心说服教育,赵某认识到逃避执行的后果,要求与郑荣花和解。11月25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协议,赵某赔偿郑荣花45万元,首次支付现金25万元,下余20万元分期偿还。
为让郑荣花尽快拿到执行款,去年11月27日上午,法院从执行专项账户中取出执行款,于是,便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