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既然62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就一定要兑现并落实去年的承诺,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要说到做到、说好做好……” 1月21日上午,我市在市委二楼会议室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暨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在对中心城区去年12月份的城市管理工作、“四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表彰及通报的同时,还根据去年各乡(办)每月排名累计情况,排出2014年度15个乡(办)的年度总排名,市城管委拿出50万元对年度排名前五的城市管理“功臣”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三的乡(办)进行处罚。
据了解,自2013年12月开始,市城管委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采取明察加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各乡(办)主要领导现场监督等灵活多变的考评方式,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对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排名,根据每月排名累计情况,排出2014年度总排名,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川汇区城北办事处、东新区文昌办事处、川汇区城南办事处最终脱颖而出,分列前五名,各获得10万元的奖励,而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东新区许湾乡(并列倒数第三)以及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川汇区华耀城办事处排名后三位,分别被罚3万元。
年度总排名位居第六至第十一的乡(办)依次为川汇区陈州街办事处、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乡、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川汇区荷花办事处、川汇区小桥办事处、东新区搬口办事处。另外,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周政【2013】62号)文件精神,市城管委还责成川汇区委、区政府在两个月之内调整华耀城办事处党委书记和主任工作岗位,同时免去其主管城市管理工作副主任和城管中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