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 1月29日,市城管办、市文明办召集13家城管委成员单位代表与媒体记者组成督查考核小组,第一次对“四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及中心城区的交通秩序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据了解,按照新的管理考核工作办法,我市今后每月将由市城管办、市文明办牵头,组织进行两次不同内容的督查。一次由市城管办牵头、市文明办参与,组织市城管委13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媒体记者等,对4个区城市管理和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次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城管办参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对4个区城市管理和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将重点围绕基础性工作(经费投入、执法保障、“门前三包”管理、“两小市场”建设、公厕建设、城管队伍建设和管理等)、经常性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小广告治理、市容秩序整治、示范路严管街打造等)及中心城区的交通秩序管理情况、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重点路段和部位的警力布置等进行。
各区城管委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在每月市城管委全会上,要分别汇报本区城市管理、“两违”治理工作以及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并由市城管委领导、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及市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现场打分、排出名次,每半年汇总一次,排名第一名的区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50万元,第三名奖励25万元;交警支队获得优秀每次奖励10万元,获得良好每次奖励5万元,连续3次被评为差时,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作公开检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给予组织处理。
对中心城区15个乡办的城市管理及“两违”治理工作以及6个交巡防大队的考评改由“四区”和市交警支队自己进行,市城管委每月表彰5个先进办事处(乡),各奖励1万元,通报2个落后办事处(乡),其中川汇区推荐3个先进办事处、1个落后办事处,开发区、东新区各推荐1个先进办事处(乡),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区推荐1个落后办事处(乡)。凡连续三次被评为落后办事处(乡)的,在新闻媒体上给予书记、主任(乡长)、分管副职通报批评,城管中队长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