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未来家园项目建设的逐步推进,需迁移该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坟墓,请坟主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自行迁移,逾期将作为无主坟处理。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周口港区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881986 13643948171
联系人:牛坤星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乡人民政府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