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重点旅游景区、高星级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联合开展防踩踏、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要求加强旅游安全检查。要督促相关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机、空中游览、旅游专列的安全检查。各地要组织旅游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安全督查检查,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
《通知》还要求强化旅游、外交、公安、交通运输、质量监督、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气象、体育、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整治旅游市场,重点整治行业垄断、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非法行为,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充分利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做好文明旅游宣传,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