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国内·法治
 
 
 
2015年5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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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官临危不乱 湖南律师感激点赞

  本报讯(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郜敏) 5月19日,记者在太康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桌上,见到了一封来自湖南华安律师事务所的感谢信。律师周冬林在信中讲述了自己与委托人李女士来太康县处理离婚纠纷案期间,李女士受到挟持,处理此案件的清集法庭法官们得知情况后,临危不乱,机智解救,并护送他们安全离开太康县的经过。

  3月23日,太康县人民法院清集法庭受理原告湖南的李女士诉被告太康县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李女士委托湖南华安律师事务所周冬林律师为其代理律师。

  4月16日开庭那天,法官张海亮在太康县法院第五审判庭主持开庭审理此案,经庭审查明,原被告于2005年在温州打工相识并同居生活,婚后生育两个女儿,现两个孩子随被告一起生活。原被告婚后因生活琐事生气,并于2012年分居至今,无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

  开庭时,被告方来了七八个人,情绪较为激动,而原告方是外地人,仅来了原告李女士和代理律师。庭审结束后,张海亮向庭长刘启做了简单汇报,决定让郭良勇法官将李女士和代理律师周冬林送到太康县汽车站。然而,十多分钟后,张海亮却接到了周冬林律师的求救电话,称被告方在法官离开车站后将李女士强行从客车上拖下来,并准备强行带走。

  挂断电话后,张海亮和刘启立即带人赶往事发地点,在汽车站附近拦截住了被告方的面包车。在法官的严厉训诫下,被告方不得不放开李女士。

  为防止再次发生争执,刘启等人驾车将李女士和周冬林律师送至永登高速路口,并协调路口值班交警配合,将李女士及律师安全送上过路客车返回湖南。

  4月29日,案件做出宣判,判决原被告离婚。5月8日,太康县人民法院收到了周冬林律师从湖南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周冬林律师向3名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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