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形象,加大城区非法户外小广告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乱贴乱挂、乱涂乱画行为,彻底根治非法户外小广告、“牛皮廯”。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川汇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川汇区城区设置治理非法户外小广告“电话追呼系统”。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川汇区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沿街所有擅自张贴、喷涂、刻画的非法小广告自行清除。若公告5日后,未彻底清除的,川汇区城管执法人员将对非法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进行不间断循环追呼,并按《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城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