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三处电子警察设备经省交警总队审核备案合格,将于2015年7月15日正式开始投入使用,特公告如下:
1.京广106国道754公里+940米处,属固定型电子警察,功能为抓拍超速车辆;
2.银城北路与未来路丁字路口,属固定型电子警察,功能为抓拍闯红灯车辆;
3.太康县银城南路200米,属固定型电子警察,功能为抓拍超速和违反禁止通行车辆。
太康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