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组织部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末端,肩负着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任,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带头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三严三实”贯穿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全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三严三实”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习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党员干部特别是组工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重要遵循。眼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国处级以上干部中已渐次展开,县级组织部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末端,肩负着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任,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带头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三严三实”贯穿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全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三严三实”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以“三严三实”为目标,大力教育培养干部。新常态下,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带头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领悟其精神实质,坚持以先进典型为镜,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要组织广大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党的最新理论体系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素养;认真学习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钻研组织工作业务,准确运用各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领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王彦生、李林森等优秀组工干部及身边的模范人物事迹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先进、树立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推动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中创造更大的业绩。
以“三严三实”为标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为政之要,唯在得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三严三实”要求,是对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内涵的诠释,是培养选拔干部的目标要求和重要准绳。作为组织部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将“三严三实”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标准,建立重实干、重长远、重实绩、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务实管用、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用好办法选出好干部,把好干部放在好位置,让干部在好位置上干出好业绩。要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河南省委组织部在分析研判干部中提出的“五看五判”要求,下大力气破解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四唯问题及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大力选拔任用修身严、用权严、律已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坚决不用不严不实的干部,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防监督,真正做到关键环节坚持标准,关键时刻顶住压力,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三严三实”为依据,强化监督管理干部。干部监督管理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作为管干部的主体,要把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作为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让“三严三实”变成每个党员干部的内在约束力,使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各项纪律内化为干部的主观需要,外化为执政为民、勇于担当的科学实践,实现他律到自律的自我转变。要加强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查处、问责等手段,教育干部知规矩、知不足、知敬畏,时刻做到讲政治、重规矩、守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决不能触碰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十不准”两条高压线,确保每位干部时时都处在规矩的方圆之中。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坚持完善抓早抓小抓预防各项措施,近距离接触干部,了解干部,对干部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治未病、防大病。抓好问责,强化倒查追究。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发挥惩处的震慑警示作用,彰显严管干部的决心,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懈、为政不廉等问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广大干部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群众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搭建服务平台,真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身边干部的变化,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尊重、信任和满意,真正让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通途。
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作为县级组织部门,时刻要把“三严三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指针,用“三严三实”来对照,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着力打造一支有能力、能吃苦、甘奉献、勤服务的干部队伍,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作者为中共太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