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今年以来, 沈丘县纪委积极做好深化“三公开”工作,在全县推行村级决策管理“六议”操作程序,有效地消除了群众的怨气,还干部一个清白,避免了干群之间矛盾的产生,促进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过去,该县各村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中,有的村也搞民主议政,但往往流于形式,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有的村事务决策管理是少数干部拍板,从而剥夺了群众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对此,不少群众有怨气,干群之间相互猜疑,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
该县针对实际情况出台了《阳光村务实施细则》《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是涉及村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向村民征议、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听取群众建议、党组织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办)党委审议通过后再实施的程序进行,使村务决策管理成为一个流水线,把决策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心服口服。
该县也更加注重民生服务,在全县584个行政村开展便民服务,将低保办理、准生证发放、大病医疗救助等多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便民服务类项目并入便民服务室挂牌办理。在此基础上,该县还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与所包驻村干部一起办公,群众只需带好相关材料,找相关代办员办理即可。针对那些年龄偏高,行动不便的村民,代办员上门服务。
据了解,这种制度推行以来,该县584个行政村村民决策村级事务1800余项,为群众代办各类便民服务事项 3.6万余件,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称赞。 (谢辛凌 刘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