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一)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太康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对藏匿在马厂镇老花厂院内的一家小炼铅厂依法进行了取缔。
据了解,铅在加热到400℃~500℃时会有铅蒸汽逸出形成铅烟,当空气中铅烟尘达到一定浓度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对人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和肾脏损害为重。许多化学品在环境中滞留一段时间后可能降解为无害的最终化合物,但是铅无法再降解,一旦排入环境很长时间仍然保持其可用性。由于铅在环境中的长期持久性,又对许多生命组织有较强的潜在毒性,所以铅一直被国家列为强污染物范围。
执法人员经过检查发现,该炼铅厂在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以拆解电动车废旧电瓶铅芯为原料,经过高温炉熔化,再冷却制成粗铅锭,外销盈利。其生产工艺落后,拆解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铅废气直接向环境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严重违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当天,环保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该厂全部生产设备,责令业主限期清理所有原料。
太康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对“十五小”企业,将采取高压态势,出重拳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取缔一起,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