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提高事业单位结构比例标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对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开辟绿色通道,优秀教师评职称不再受“指标”所困,向农村和一线区域倾斜……9月15日,记者从全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职称评审政策较往年有所调整。
提高事业单位结构比例标准
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结构比例标准有所调整,向人才密集单位、向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农业和工程事业单位倾斜,高级职称比例普遍提高5至7个百分点,基层单位中级职称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使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机会晋升高中级职称。
淡化论文论著
艺术、新闻、技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推行新的评价标准,淡化了论文论著要求,评审标准更加切合岗位和职业特点。艺术系列更加注重艺风艺德和艺术能力的综合评价;新闻系列适应新媒体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在政策层面进行正确引导;技校教师系列更加注重教学效果,对一体化课程教学的教师把到生产一线实习实践作为重要条件。
乡村教师评职称更容易
继续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完善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工作,巩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成果,通过职称评定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立足课堂,积极教书育人;进一步畅通优秀拔尖人才职称晋升通道,对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教学、竞技比赛大奖等的各类拔尖人才,以及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职称评审时进一步给予政策倾斜;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为中小学一级教师。
拓展优秀教师职称晋升绿色通道
为鼓励更多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对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他们分别是:在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限前六名);中原名师;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同时获得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同时,我市还加大了对职称评审中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在申报、评审工作中擅自删减工作程序、弄虚作假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对于违反规定程序,不讲工作质量,造成恶劣影响的评委会予以撤销,停止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