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路北侧、八一路西侧土地是我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取得,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我公司依法对该土地享有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
近期,我公司将按照政府设计规划对莲花路北侧、八一路西侧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请在该块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的村民在2015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收割工作,不得再进行耕种,否则损失自负。该块土地上现有的道路、苗木、花卉、碑、坟等,也请相关人员在2015年10月22日之前将其移除,逾期我公司将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公告
周口市汇林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